海選階段

2016-12-08~12-24 分兩梯
每梯次最終勝出12人

線上海選/歌神投票(共兩梯)

活動辦法:

依據選手於個人直播間收到的「歌神票」 數量排名,每梯次前19名選手(兩梯次共38 名),獲得初選週賽資格
第1梯海選結算後,歌神投票榜歸零重計
第1場初選週賽晉級者,不再進入第2場週 賽名單

活動時程:

第一梯海選
12-08 00:00 ~ 12-14 12:00
12-14(週三)公佈結果
第二梯海選
12-14 12:01~ 12-20 23:59
12-21(週三)公佈結果

獎勵辦法:

通過線上海選進入週賽的選手,每人可獲得1,000TWD獎金

線上海選/人氣直通(共兩梯)

活動辦法:

在兩梯次海選中,每梯次新增粉絲數(人 氣)排名第1的選手,取得「人氣直通」,直 接進入「晉級賽」,並須在週賽現場演出
第1梯海選結算後,人氣排名榜歸零重計
第1梯次「人氣直通」者和第1場週賽晉級 者,不再獲得第2梯次「人氣直通」

活動時程:

第一梯海選
12-08 00:00 ~ 12-14 12:00
12-14(週三)公佈結果
第二梯海選
12-14 12:01~ 12-20 23:59
12-21(週三)公佈結果

獎勵辦法:

獲得人氣直通票的選手,每人可獲得6,000TWD獎金。

初選週賽(共兩場)

活動辦法:

週賽選手須至「Live.me Studio 香堤大道」現 場比賽,出場序由主辦方公佈。
依選手在「歌神直播間」獲得的歌神票數排 名,每場前11名(兩場共22名)勝出者,進入 晉級賽。
「歌神直播間」中每位觀眾最高投票上限為 100票,1金幣/票。
週賽勝出選手和「人氣直通」選手(共24名) 將參加「2017臺北跨年上台資格賽」

活動時程:

第一梯週賽 12-17 (週六)
第二梯週賽 12-24 (週六)

獎勵辦法:

通過線上海選進入週賽的選手,每人可獲得5,000TWD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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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級賽

2017-1-06~1-08每日1場
每場8進4 總計24進12

比賽規則:

每場8位選手依序演唱兩輪歌曲

第一輪 【我的主打歌】
選手演唱自己喜愛曲風的歌曲

第二輪 【快歌動次動】
選手必須挑戰一首快歌勁歌熱舞

兩輪比拼時在「歌神直播間」中得票數最高前4名選手勝出

每場晉級賽分兩階段,兩階段合計每裝置投票上限為100票(1金幣/票)。

獎勵辦法:

通過晉級賽入圍準決賽的選手,每人可獲得10,000新台幣(總決賽現場發放)

準決賽

2017-1-13 12進6

進行方式:

選手依序每人演唱一首歌曲,限時3分鐘
選手演唱歌曲須為經典人物/影視主題曲

評分與排名:

「現場評審評分」和「線上投票折算」各佔50%,兩者相加之總分排名

現場評審評分:評審阿達、傑米鹿將一同於比賽結束後,提交心目中的選手排名,依名次折算分數

(註:2位評審評分各佔總分的25%)

線上投票折算:主持人宣佈投票結束後,根據「歌神直播間」中線上投票數名次,折算分數

(註:每裝置當日投票上限100票,1金幣/票)

準決賽分數折算:

現場手板公佈選手的最終成績,取前6名進入總決賽

備註:若選手最終成績相同,同分選手每人清唱30秒後,由兩位評審決定誰勝出

(兩人意見各佔50%)

獎勵辦法:

通過準決賽入圍總決賽的選手,每人可獲得20,000新台幣(總決賽現場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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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決賽

2017-1-14 6名選手比拼前3名

進行方式:

比賽分兩輪

第一輪【大咖幫幫唱】

由選手自邀主播或藝人合唱歌曲,每人限時2分鐘

第二輪【冠軍金曲】

選手依序演唱歌曲,每人限時2分鐘

評分與排名:

「現場評審評分」和「線上投票折算」各佔50%,兩者相加之總分排名

現場評審評分:評審阿達、傑米鹿分別擔任上、下回合評審,提交心目中的選手排名,依名次折算分數
(註:2位評審評分各佔總分的25%)

線上投票折算:主持人宣佈投票結束後,根據「歌神直播間」中線上投票數名次,折算分數
(註:每裝置當日投票上限100票,1金幣/票)

總決賽分數折算:

現場手板公佈選手的最終成績,決定前3名歸屬

備註:若選手最終成績相同,同分選手每人清唱30秒後,由兩位評審決定誰勝出(兩人意見各佔50%)

獎勵辦法:

獲得總決賽前3名的選手將獲得如下

獎勵,獎金賽後匯款發放

第1名 獎金30萬新台幣

第2名 獎金20萬新台幣

第3名 獎金10萬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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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相關說明事項

歌神票領取說明

1) 線上海選期間,各選手於個人直播間獲得的歌神票,將於《Live.me Voice》比賽全程結束後,折算為鑽石(1張歌神票=10金幣=10鑽石),返還至各選手帳戶。於官方直播間所獲得之歌神票將不列入計算。

2) 主辦方將於2016年12月26日公布各選手於個人直播間所獲得【歌神票統計總表】。若有疑問,請於2017年1月6日前請主動聯繫「Live.me 台灣」FB粉絲頁,2017年1月6日之後將不予受理。

3) 歌神票兌換之鑽石,將統一於2017年1月16日發放,請各選手留意您的帳戶。若有疑問,請主動聯繫「Live.me 台灣」FB粉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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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發放說明

1) 各選手通過每關的獎金,都會在下一關的現場發放,請攜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現場填寫【個人勞務報酬單】,以完成獎金領取手續。

2) 線上海選入圍的40名選手如確定棄賽,主辦方仍會提供獎金新台幣1,000元,遞補選手也將獲得獎金新台幣1,000元。棄賽選手請主動聯繫「Live.me 台灣」FB粉絲頁,以完成獎金領取手續。

3)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獎品及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1元以上,需預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外籍人士須繳交20%)。獎金發放方式,將按活動公告辦法辦理。全年所中獎的贈品或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市價1,000 元,年度報稅時皆須計入個人年度所得,中獎者需配合繳交身分證影印本作為申報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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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賽及替補說明

1) 獲得初選週賽資格的選手,【必須】簽署「棄賽同意書」。

2)如有選手中途放棄參加晉級賽及後續比賽,視同放棄獎金及比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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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1)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Live.me(以下簡稱主辦單位),及其代理公司台灣雪豹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單位友松娛樂股份有限公司、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2) 蒐集之目的:舉辦【Live.me Voice】活動及與本活動相關行銷之目的。

3)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主辦單位及本活動營運範圍。

4)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5)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書面、電子文件、電話、傳真、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6) 本比賽為公開性活動,過程中將進行相關拍照與錄影,參賽者須同意參與相關活動之肖像權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含本活動協辦單位)使用,包括但不限於重製、公開傳輸、公開播送等權利。

7)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當事人得以書面向主辦單位申請,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份或全部。(註:參賽人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惟依法主辦單位因執行職務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8)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主辦單位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將無法參加活動,經檢舉或主辦單位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至主辦單位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主辦單位有暫停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如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9) 茲本人同意提供個人資料(參照上列第6點個人資料類別所述)予主辦單為代理公司台灣雪豹科技有限公司及主辦單位,並同意得為活動參與、抽獎相關活動、資料儲存與整理、郵寄、稅務等用途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均不受任何限制,並得委託第三人為前述之行為。

10) 本人了解就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依法得行使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等權利。

11) 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視為本活動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如有違反本活動條款,本公司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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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者注意事項

1) 網路投票期間,任何以不正當行為或利用電腦、網路漏洞,進行灌票或竄改票數,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參與活動,若經檢舉或查證,主辦單位保有變更其抽獎資格、取消中獎資格、以及刪除灌票之票數有的權利,並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獎品/金。

2) 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比賽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本活動辦法未盡事宜準用民法第164條及165條等規定,主辦單位保留刪修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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